- [财税资讯]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税的工资、薪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3年10月10日 08:35
- 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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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找一批人员虚列工资薪金,该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2023年10月09日 11:04
- 企业经常找一批人员身份信息当做企业职工来列支工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企业费用,再就是把高工资的人员拆分到多个人员名下降低个人所得税,请问支付的这部分人员虚列的工资薪金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属于不合理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某市税务局在进行汇算清缴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礼品销售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异常,有的月份突增、有的月份突降,企业负责人的解释是礼品行业季节性非常强,遇到节假日才是销售的旺季,但是稽查人员又发现企业的期间费用变动也异常,特别是工资,有收入的月份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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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2023年10月02日 07:34
-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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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10月01日 12:2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根据《股权转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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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如何规定2023年10月01日 12:2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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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2023年09月29日 07:52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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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2023年09月28日 09:29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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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2023年09月28日 09:28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1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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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政: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2023年09月22日 08:28
- 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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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由于预缴的时候,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开缴税的,请问现在申请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2023年09月20日 08:05
-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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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2023年09月17日 19:40
- 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但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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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3年09月17日 19:38
-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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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2023年09月15日 08:18
-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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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什么手续2023年09月11日 08:25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即可,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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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减轻家庭负担,提高三项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2023年09月05日 09:11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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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须满足哪些条件2023年09月05日 09:10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三条: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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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2023年09月04日 08:48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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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盘盈的固定资产是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09月03日 08:53
- 需要缴纳。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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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9月03日 08: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因此,自然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以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计算税额。并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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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9月02日 08: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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