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预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预服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经办服务质效,方便临近退休人员提前掌握退休相关信息、全面了解退休政策规定,科学合理规划个人退休事宜,定于202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预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含1年)、养老保险缴费状态为参保缴费的临近退休人员(含企业职工、灵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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