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08日 08:4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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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情形2024年01月07日 09:5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2.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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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2024年01月06日 08:4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4号 )第二条规定: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营业账簿; 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该政策执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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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会议服务兼营行为,可以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吗2024年01月03日 08:33
-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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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有兼营的业务是否必须要从高缴纳2024年01月01日 08:41
-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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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呢2023年12月31日 07:3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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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变更,是否需要按照股权转让来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2023年12月25日 11:40
- 答复: 跟自然人股权转让不同,不需要先税后证的变更模式,也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 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由于已经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过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如果转让财产份额时,作为净资产构成中的未分配利润部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转让个人财产份额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溢价部分,由新合伙人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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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进行抵扣2023年12月22日 08:53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应按照现行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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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2023年12月08日 08:58
-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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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规定2023年12月03日 09: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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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2023年12月02日 21:36
-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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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2023年11月28日 09:1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五、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两税同时缴纳。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税时,应当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 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前款所述代扣代缴,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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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何为“新购进”设备2023年11月21日 08:56
- 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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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低价转让股权给其他个人,什么情形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偏低2023年11月20日 10:21
- 股权转让收入应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自然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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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2023年11月18日 18:5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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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3年11月17日 08:38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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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2023年11月15日 08:57
- 没有变化。 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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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11月13日 08:19
-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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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为国家储备猪肉,按储备猪肉吨数取得的财政补贴是否要申报增值税2023年10月24日 08:29
-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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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0月20日 08:42
- 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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