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抗震救灾期间医疗保障应急措施的通知2026年05月28日 08:55
-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在抗震救灾期间待遇享受、费用结算等事宜顺畅办理,现将有关应急医疗保障措施通知如下: 一、适用时间与范围 适用于柳州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期间,至全市应急响应结束之日止。 二、工作措施 (一)允许因灾变更住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就近就医,不受定点选点限制。 (二)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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