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2025年年底前已支付但尚未抵减完毕的余额,2026年1月1日后能否结转继续抵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以按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并未延续该项政策,因此,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为此,纳税人支付二项费用尚未抵减完的余额,不得在2026年1月1日后继续结转抵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并未延续该项政策,因此,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为此,纳税人支付二项费用尚未抵减完的余额,不得在2026年1月1日后继续结转抵减。
最新资讯文章
-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2025年年底前已支付但尚未抵减完毕的余额,2026年1月1日后能否结转继续抵减
-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罕见病药品可以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政策吗
- 港口供电公司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能否在电费中区分出相关政府性基金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 电网企业向用电单位随电费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是否属于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 物业管理公司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能否在水费中区分出污水处理费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 2026年1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如何适用增值税政策
- 财买二手车做固定资产使用的增值税怎么缴纳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