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2025年03月31日 09:01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本办法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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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税务合规工作中的常见误区2025年03月31日 08:59
- 误区一:以税务违规行为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税务管理的出发点。实践中,部分企业把税务违规行为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这部分企业认为,事件被发现,本身具有相应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侥幸心理。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例,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如果企业以违规行为是否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发点,就容易产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的行为,很有可能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因此,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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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03月30日 09:09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适用本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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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30日 09:0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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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5年03月27日 10:14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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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27日 09:0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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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2025年03月25日 18:08
- 《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前提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类情形。其中,“(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主要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中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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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提示提醒事项2025年03月25日 18:05
-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税务机关在开展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接收该消息后,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清缴申报,避免影响自身的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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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在单证备案方面有什么要求?2025年03月21日 09:05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在单证备案方面有什么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六、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的,除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单证备案外,还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佐证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单证备案。 (二)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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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有哪些具体要求?2025年03月21日 09:05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有哪些具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二、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同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二)区分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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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有哪些要求?2025年03月20日 16:36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有哪些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三、已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核算期截止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外贸企业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上述核算期是指,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纳税人未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办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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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2025年03月20日 16:35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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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包括哪些?2025年03月18日 14:58
-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包括哪些? 一、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第二条规定,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具体范围见附件。清单内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号)第一条规定,增加未烘焙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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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何规定?2025年03月18日 14:56
-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 专用发票 )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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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2025年03月17日 08:43
- “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 一、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的规定,自然人出售者应当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例如,自然人出售者在2024年“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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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验旧”的具体内容有哪些?2025年03月17日 08:41
- “发票验旧”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 严格执行验旧领新制度。凡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按规定通过税控管理后台对其报送的开票电子数据进行采集认证,即;验旧,验旧通过的,准予领新;凡使用手工开票及未实行电子数据报送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定期核验发票使用情况,并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开具情况、经营情况与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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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25年03月14日 10:40
- 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0]196号发文日期:1980-10-28 中国银行总行反映,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希转所属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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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9
- 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81]财税外字第53号发文日期:1981-06-08 凡是我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载明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的,应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我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既有技术人员工资,又有其它费用,划分不清的,可由外国派遣专家的公司出具证明,按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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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8
- 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3]81号发文日期:1983-05-18 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在我国境内出差的每日生活津贴可从宽掌握,暂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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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关于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25年03月14日 10:36
- 关于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1984]14号发文日期:1984-01-18 据各地反映,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派雇员来华为其承包的作业进行工作,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照居住时间满90天征免税的规定执行? 经研究,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其作业场所应视为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报酬,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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