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吗?2022年05月13日 23:27
-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平时没有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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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聘用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吗?2022年05月05日 23:31
- 企业聘用残疾人,支付其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加计扣除吗? 符合文件规定的都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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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处理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2022年04月24日 22:29
- 企业发生了资产减值的损失,在账务上企业就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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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暂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2022年04月20日 23:11
-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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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续教育专项扣除规定2022年04月10日 22:20
- 国发〔2018〕41号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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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04月08日 23:4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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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2022年04月07日 23:2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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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西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2022年04月05日 22: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9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情况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将全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的2020年全区及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予以公布。”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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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转让旧房能扣除加计5%是如何规定?2022年04月03日 23: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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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2022年03月30日 23:11
-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扣除主体和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标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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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2022年03月22日 21:1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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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服务异地预缴规定2022年03月07日 20: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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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实习生费用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2年02月26日 22:14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长按保存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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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专项附加如何扣除?2022年02月19日 22:3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因此,如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已填写上述减除金额的,则综合所得汇算时不得重复扣除。纳税人可以重新选择在何处减除,需要改为在综合所得中减除的,可以更正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再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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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续教育专项扣除2022年02月18日 23:04
-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按照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要注意的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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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满3岁的幼儿费用可作专项扣除吗?2022年02月17日 23:23
- 在核算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中,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有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子女教育。那么3岁以下的幼儿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可以作为“子女教育”专项费用扣除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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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益性捐赠与扶贫捐赠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差异2022年02月12日 20:17
- 企业向社会进行捐赠,在发生的捐赠中,即有公益性的捐赠,又有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扣除中如何处理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扶贫捐赠支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中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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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2022年02月11日 20:4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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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应用及个税计算2022年01月24日 21:39
-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继续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这对高收入的人员来说以是一在利好消息。 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也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以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再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个人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政策还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次单独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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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标准2022年01月24日 21:36
-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有6项专项扣除费用,其中有一项为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它的扣除金额为每月2000元。作为独生子女的每月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标准为2000元,非独生子女的每月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标准为:2000元分摊扣除,可以均摊或指定分摊,但每月分摊的金额最多不能超过1000元。 在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的理解上,有的理解赡养老人每人的费用为2000元每月,两位老人则扣除费用为4000元。这是不正确的,不论你要赡养几位老人,每月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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