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满足什么条件2024年01月15日 10:2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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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2024年01月14日 09:57
-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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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4年01月11日 08:30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二条、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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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01月10日 08:24
- 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文件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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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情形2024年01月07日 09:5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2.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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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2024年01月07日 09:51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2.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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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提前支付的工资怎么交个税2023年12月28日 19:50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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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变更,是否需要按照股权转让来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2023年12月25日 11:40
- 答复: 跟自然人股权转让不同,不需要先税后证的变更模式,也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 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由于已经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过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如果转让财产份额时,作为净资产构成中的未分配利润部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转让个人财产份额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溢价部分,由新合伙人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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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包工头,去税务大厅代开“建筑劳务”发票,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2023年12月24日 09:42
- 答复: 个税上属于经营所得发包方在支付包工头劳务费的时候,不需要扣缴个税了。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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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王纯善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2023年12月21日 08:34
- 近期,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王纯善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王纯善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218.30万元、增值税142.41万元。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王纯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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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告2023年12月18日 08:5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我区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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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平台支付给主播的报酬需要扣缴个税吗?如何扣缴2023年12月17日 14:22
- 答复: 当然需要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 1、若是平台(直播平台或者MCN经济公司)跟主播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聘用关系,则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2、若是平台(直播平台或者MCN经济公司)跟主播是合作服务的劳务关系,则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 注意一: 对于自然人主播,网络直播平台、MCN机构作为主播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主体,需要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规避个税代扣代缴义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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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我们企业给客户报销的机票款,请问计入差旅费还是业务招待费2023年12月16日 08:39
- 企业给客户报销的机票款,带有招待性质,计入业务招待费中。 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上不一样的。 参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注意: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 (1)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和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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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同企业的佣金扣除限额2023年12月15日 08:42
- 全额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限额扣除 一般企业:5%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保险企业:18%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8%(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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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售房产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2023年12月15日 08:39
- 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答:可以。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收入,应确认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同时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现行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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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是否包含进项税额2023年12月13日 09:21
- 按照不含税金额暂估。 若是暂估的金额多了,也就是结转的销售成本多了,但是次年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的发票金额少的话,需要将多暂估的成本纳税调增,否则面临企业所得税风险。 参考: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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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跨期报销费用2023年12月12日 08: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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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缴时总分机构分开缴税,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2023年12月11日 07:29
-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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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2023年12月10日 09:40
-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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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要并入综合所得吗2023年12月10日 09:38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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