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纳税人有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涉税事项的权利吗2025年02月15日 08:52
- 纳税人有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涉税事项的权利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您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用手续、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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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开展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何种发票2025年02月14日 08:42
- 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开展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何种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修改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二、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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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2025年02月11日 11:42
- 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缴纳增值税后方可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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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2025年02月11日 11:41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答: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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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2025年02月08日 08:55
-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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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2025年02月07日 16:51
- 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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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以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2025年02月07日 16:49
- 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以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符合规定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等凭证或者开具符合规定的收购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将已进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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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备注栏,是否可以抵减销售额2025年02月05日 08:38
-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备注栏,是否可以抵减销售额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规定:“二、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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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2025年02月05日 08:37
- 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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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数电发票”总额度2025年01月17日 08:43
- 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数电发票”总额度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在前期试点取得积极效果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今天带你了解: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纳税人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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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勾选确认数电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办理?错误勾选后, 如何申请更正?2025年01月14日 09:22
- 勾选确认数电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办理?错误勾选后, 如何申请更正?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在前期试点取得积极效果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今天带你了解:纳税人需要勾选确认数电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办理?错误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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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买新建办公楼,已交付并自用,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发票,公司要缴纳什么税?2024年12月31日 08:42
- 公司买新建办公楼,已交付并自用,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发票,公司要缴纳什么税? 答复: 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 与是否取得购房发票无关、也与是否办理了产权证也无关,只要是投入使用了,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就要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 注意: 若是购置的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购买存量房,如果房产证没办理,则购买方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 总结: 1、买新建房产,不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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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可以开具租车费的发票吗?2024年12月30日 11:45
- 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可以开具租车费的发票吗? 公司账面上虽然没有车辆,但是你们公司租入了车辆的话,这种情况下对外出租车辆,是允许开具租车发票的。 注意: 若是公司账面上既没有自己的车辆,也未租入车辆,只是凭空开具租车费发票,属于虚开行为,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非常大。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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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2024年12月26日 16:16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九、本公告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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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2024年12月25日 08:36
- 如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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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红字数电发票的开具2024年12月24日 17:18
- 红字数电发票的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八、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一)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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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12月19日 08:40
- 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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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铁路电子客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2024年12月12日 08:35
- 铁路电子客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 八、旅客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铁路运输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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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2024年12月09日 08:43
- 如何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关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有哪些服务举措?一起来看 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提供哪些关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服务?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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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2024年12月03日 09:00
- 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规定:“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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