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吗?2022年10月21日 08:18
- 根据主席令第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七条第四款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发布)第十六条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留存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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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2年10月21日 08:15
- 根据《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五条、五、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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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吗?2022年10月20日 09:11
- 根据《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一条、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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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给农村安装饮水安全工程需要缴纳印花税吗?2022年10月18日 08:34
- 根据《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二条、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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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发放给职工防护用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2年10月18日 08:3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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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享受什么优惠?2022年10月17日 08:17
-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一条、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第九条、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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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吗?2022年09月30日 08:53
- 按照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采取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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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西土地使用税是有什么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吗?2022年09月15日 08:4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桂财税2022 10号 广西执行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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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解聘员工一次性补偿是否要缴纳个税?2022年09月11日 10:57
- 根据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您要给他申报,填写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收入栏次,免税收入系统会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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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都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吗?2022年09月10日 12:16
- 是的。 根据总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答复口径:“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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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优惠政策2022年09月03日 08:38
-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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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规定2022年08月20日 08: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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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2022年08月10日 07:2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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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2022年08月09日 07:0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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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2022年07月25日 09:03
- 不可以,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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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利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03月25日 22:53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另外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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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回迁项目能享受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吗?适用政策是什么?2022年03月18日 22:22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 (三)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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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2022年02月25日 23:21
-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到另城区注册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其企业所得税核算,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吗? 根据总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答复口径:“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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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2年广西的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减半征收2022年01月25日 21:09
- 2022年1月18日,广西财政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桂财规〔2022〕1号文),在1号文中明确了2022年的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按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的0.5‰进行征收)。 在1号文中还规定:一个年度内连续停产6个月以上或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金)30%(含)以上的企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的企业除外)可免缴该年度的地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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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应用及个税计算2022年01月24日 21:39
-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继续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这对高收入的人员来说以是一在利好消息。 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也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以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再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个人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政策还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次单独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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