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5年05月01日 06:50
-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取得的资格证书应当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二是应当在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扣除;三是扣除标准为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与取得证书的数量无关。 具体到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先查看您单位组织培训取得的证书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取得的证书在该目录内,您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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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光伏发电企业租用农业用地用于光伏发电,是否需要作为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2025年04月30日 08:35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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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提供什么资料2025年04月29日 09:56
- 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且由扣缴单位在平时扣缴申报时扣除的,应当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时自行填报享受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 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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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提供什么资料2025年04月26日 20:05
- 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且由扣缴单位在平时扣缴申报时扣除的,应当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时自行填报享受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 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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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内燃观光车(旅游景区里面用的那种) 要不要交购置税2025年04月24日 10:13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三)悬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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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车辆购置税法2025年04月22日 08:47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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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车辆购置税法2025年04月21日 15:01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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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04月20日 08:23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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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如何规定2025年04月16日 11:00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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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5年04月16日 10:57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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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2025年04月10日 08:31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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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机构、场所包括那些2025年04月09日 07:50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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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2025年04月08日 08:23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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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2025年04月05日 22:55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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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30日 09:0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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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3月27日 09:0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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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25年03月14日 10:40
- 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0]196号发文日期:1980-10-28 中国银行总行反映,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希转所属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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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9
- 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81]财税外字第53号发文日期:1981-06-08 凡是我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载明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的,应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我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既有技术人员工资,又有其它费用,划分不清的,可由外国派遣专家的公司出具证明,按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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