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全年一次性奖金热点问题2024年03月14日 08:45
- 01、问: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02、问: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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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农产品,具备哪七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政策2024年03月14日 08:41
- 需要具备七个条件: 1、看征收方式。只有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的企业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的税务政策,核定扣除的不得享受。 2、看对象。增值税加计扣除1%只是针对农产品。可以加计1%的产品前提要求是农产品。但并不是9%税率的产品就是农产品。 3、看行业,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行业; 4、看用途,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才可以享受,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研发项目的,不能享受1%加计扣除。 5、看税率,必须是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6、看环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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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代服务业2024年还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2024年03月13日 09:34
- 现代服务业2024年不再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截止到2023年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已到期,是否延续的新政尚未出台,因此从2024年起不得享受了。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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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报个税时,哪些人的劳务报酬适用于累计预扣法2024年03月13日 09:33
- 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适用于累计预扣法。允许减去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除了工资薪金之外,下列人员的劳务报酬也适用于累计预扣法: (1)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2)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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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公司的车,员工出差回来的加油费,可以报销吗2024年03月12日 09:05
- 1、公司名下没有车,一般在真实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加油费的。业务不真实,取得的加油费发票自然不能税前扣除和报销。 2、部分企业可能有私车公用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情况,但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才可以报销加油费和税前扣除,不能单纯的以为加油费一定可以报销。 3、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企业员工包括老板,在报销的时候就随便找一张发票来报销(替票行为),而加油费发票现在就是最常见的发票。 公司名下没有车,而报销加油费,就涉嫌接受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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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数电发票能否异地开具2024年03月12日 08:54
- 真实业务,由于企业合理的特殊原因,可以在外地开具数电电子发票。 但是数电纸票和税控纸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是有规定不能跨省开具的,如果有这种情况,会面临罚款风险。 注意: 而且若是企业长期出现异地开票行为,有可能被税务风险预警,需要有合理解释。因为税务局完全可以监控到企业的开票IP地址。 参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纸质发票限于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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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批发零售这三种“蛋”才免征增值税2024年03月11日 08:28
- 批发零售这三种蛋才免征增值税!鸡蛋、鸭蛋、鹅蛋这三种蛋。 财税(2012)75号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除此之外的蛋,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得免征增值税。 例如:零售鹌鹑蛋是否免征增值税?很显然,鹤鹑蛋不属于上述三种蛋的范围,仅仅是属于普通的农产品,可以适用9%的低税率,具体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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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厂房在建工程,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何时转为固定资产2024年03月11日 08:27
- 竣工结算时,厂房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办理验收手续日期一般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若是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可以暂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结转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等最终发票到来,在直接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成本。 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造价书、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 注意一: 厂房投入使用的,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建造的自用房产交付使用后,若是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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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金和事业发展金应该按什么比例计提2024年03月10日 09:10
- 1、计提执业风险基金(一般按照收入的5%计提,达到60万元不再提取):借:管理费用执业风险基金 贷:执业风险基金 律师事务所在依法赔偿时:借:执业风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事业发展基金(按照当年利润的10%计提,各地计提比例不一样): 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贷:盈余公积――事业发展基金 注意:计提的执业风险基金,不得税前扣除,在合伙人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参考: 1、财政部印发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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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企业定义2024年03月10日 09:09
-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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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2024年03月09日 08:36
- 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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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有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3月09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第七条: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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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奖金个税如何计算呢2024年03月08日 08:34
-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个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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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2024年03月08日 08: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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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母公司无息借款给子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4年03月07日 08:26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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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如何核算销售额2024年03月07日 08:25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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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2024年03月06日 08:30
- 在《办法》确立电子发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顺应电子发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电子发票的基本管理规定。 一是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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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未依法办理汇算的纳税人有哪些监管措施2024年03月06日 08:28
- 从近几年汇算情况看,大多数纳税人能够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税务部门在核查中也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在今年汇算中,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管提醒: (一)加强对错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监管提醒。对于不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证明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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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2024年03月05日 08:43
-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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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4年03月05日 08: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九条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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