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2024年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调整2024年04月19日 08:22
- 2024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调整: 一、优惠内容有哪些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二)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二、购置日期如何确定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享受主体有哪些?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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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 文化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4年04月17日 09:12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规定: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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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销售旧货缴纳增值税2024年04月14日 10:53
-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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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销售旧货缴纳增值税2024年04月14日 10:52
-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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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2024年04月11日 07:33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12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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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2024年04月10日 15:29
-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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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的是什么税2024年04月09日 08:22
-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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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4月08日 08: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将专用发票追回后进行作废或红冲,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无法追回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另外,除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销售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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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其固定资产购置的时点如何确认2024年04月07日 08:0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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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4年04月06日 20:37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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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04月05日 08:2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规定: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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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利建设基金2024年04月03日 08:18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1〕10号)规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原有征管规定继续征收,截止日期另行明确。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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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征税的财政性资金2024年04月01日 09:05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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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扶贫支出规定2024年03月30日 08:3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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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用好税收优惠,以更低成本更新设备2024年03月27日 09:56
- 一次性扣除费用降低企业当期税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作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的重要政策措施。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并逐步完善了一系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尤其是2018年出台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政策力度之大、涉及企业范围之广均前所未有。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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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重点群体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2024年03月25日 09:18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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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具体政策内容2024年03月23日 08:39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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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小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4年03月22日 08:44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缴费人不用额外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即可。在符合继续降低费率条件的地区,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及时调整系统参数配置,让企业免申请即可直接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包第一时间送达缴费人。 202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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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以免征、停征或减征吗2024年03月20日 09:49
-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的规定: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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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征收增值税2024年03月16日 08:45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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