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2026年10月14日 08:19
-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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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可采取加速折旧政策2026年10月14日 08:18
-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上述加速折旧政策的行业范围,由六大行业扩大至全部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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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6年10月09日 12:02
-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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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教育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6年10月08日 15:18
-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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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2026年09月29日 10:03
-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从销售方取得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列明或者包含的增值税税额。自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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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扣缴义务人为境内自然人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应扣缴增值税额如何计算2026年09月16日 08:1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条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增值税: 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 自然人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并如实提供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扣缴增值税。 ...... 第十四条 属于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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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09月14日 10:24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培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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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全国各省市社会平均工资(2026年社保基数-持续更新)2026年09月14日 10:2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规定: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公布了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平均工资),具体见下表。 各省市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2025年社平工资) 省份 全口径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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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2026年09月10日 11:2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规定:九、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进行分别核算,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十二、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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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什么情形需要办理清算申报2026年09月08日 15:1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26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限售股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大于证券机构已扣缴税额的,或者小于证券机构已扣缴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应当在转让限售股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限售股成本原值等相关资料并办理清算申报,多退少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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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告实施前后,上市公司股份初始登记时未按规定申报限售股成本原值的,如何处理2026年09月04日 14:5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26号)第二条规定,本公告实施后,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未按规定申报限售股成本原值的,个人转让限售股时,证券机构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全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税款后,纳税人可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办理清算申报。本公告实施前,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且未申报限售股成本原值的,在本公告实施后,个人转让限售股时,证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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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合约支付的佣金,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什么标准扣除2026年08月28日 08:51
- 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二、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三、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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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6年08月21日 08:36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不确认为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应当就其取得的销售额,向服务购买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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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设备专用于生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税产品时,请问如何计算其原值2026年08月16日 11:23
- 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长期资产原值是指取得长期资产时的入账价值。若你公司取得的设备专用于生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税产品,那么该设备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此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计入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该设备的原值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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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08月15日 07:52
- 现就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发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二、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并依法纳税。如发生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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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5年11月签订合同时采购方就提前一次性预付了全额货款。2026年2月我们按约定发货交付了设备并经验收合格,那这笔货款我们该确认202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还是2026年度的2026年08月06日 08:13
- 应当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即202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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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相关费用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能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6年07月16日 09:37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十一、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注:营改增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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